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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会第三届理事会主席团研究决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将于2003年10月11日到12日在福州鼓楼区尚宾路32号龙都大酒店举行。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将对我会第三届理事会的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并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大会代表的产生,采取由下而上,按各地区会员人数的10%比例,由各地常务理事充分酝酿协商后推荐。2000年以前有欠会费的会员,不宜推荐为代表。同时由第三届理事会秘书处平衡各界别、各地机动名额10至15名,第三届理事会主席团成员(副秘书长以上),作为当然代表参加大会,不占用各地区代表名额。
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资格,应该是能够认真执行理事会的决议,坚决维护协会的利益,积极完成和支持协会的工作,按规定缴纳会费。作为代表,必须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具体说来,应该有一定的摄影经历,能独立开展创作,并积极参加本地区组织的摄影创作和各种摄影活动;摄影作品经常在地市以上媒体发表或在地市以上各类影展影赛中获奖或入选,并有一定的组织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本次代表大会,将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与会正式代表中选举常务理事33人,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9人。由会长提名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并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由副秘书长以上人选组成第四届理事会主席团。
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正在加紧本届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以保证大会顺利按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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