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及利润总体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单位:万元2009年2008年2007年项目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增长增长增长营业收入53,429.231.34%52,723.6134.34%39,247.5726.77%其中:主营业务收52,042.82-0.49%52,301.1533.63%39,139.0726.69%入其他业务收入1,386.41228.18%422.46289.36%108.564.93%营业利润8,494.361.15%8,397.6636.40%6,156.6448.27%利润总额9,649.46-5.17%10,175.9843.99%7,067.2448.35%净利润8,205.76-1.60%8,339.1349.00%5,596.8532.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8,231.96-1.28%8,338.7348.85%5,602.1041.29%者的净利润发行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近三年营业收入同比增幅分别为26.77%和34.34%和1.34%。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超过97%,2007年和2008年分别同比增长26.69%和33.63%,2009年与2008年基本持平。
(二)保荐人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人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经本保荐人核查,本保荐人认为:(一)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询价过程、发行对象选择过程及配售数量和价格的确定过程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程序及发行人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的规定。(二)发行人本次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三)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之发行过程符合法律的规定,发行过程中各方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及《认购协议》有效,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
六、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根据《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0年8月20日起暂停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关于恢复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在申购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照常办理。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7月21日生效,根据《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新华行业周期相关公司股票走势招商银行14.19+0.312.23%华夏银行12.16+0.111%建设银行4.82+0.040.84%工商银行4.18+0.030.72%农业银行2.69+0.000.00%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0年8月23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场外及场内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基金简称: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基金代码:519095)。重要提示: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修改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修改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08年10月8日,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3)乙方的义务①、接受甲方因履行保荐责任而实施的尽职调查,接受甲方的有关质疑和询问,提供甲方需要的各种资料,协助甲方履行保荐责任。②、在发生足以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盈利能力及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事件时,及时通知甲方。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事项发生之日起2日内告知甲方,并将相关书面文件送交甲方: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向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有关事项;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其他重大事项;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④、按约定支付甲方保荐费用。⑤、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2)甲方的权利①、有权对乙方及其发起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调阅有关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②、有权审阅、核查乙方拟披露的所有文件。③、有权监督、调查乙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可对其他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专业意见。④、在执行保荐业务中,对乙方有关事项产生疑义时,可对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和提供有关佐证材料。⑤、有权督促乙方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制度,并可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专业意见。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其向投资者和管理部门承诺的事项。⑦、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乙方违法违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⑧、有权列席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乙方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缺陷直接向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⑩、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发行A股的相关工作。
今年以来,我国对新能源的相关支持政策频繁推出,众多企业宣布涉足动力锂电池这一热门新兴产业。得益于政策撑腰,新能源板块尤其是锂电概念表现,几乎成为牛股集散地。在赚钱效应渐趋显现之后,锂电板块成为游资的接力玩具。>>>全文异常交易高官买入大量股票佛山照明进军新能源领域,被市场一致看作该公司的重大利好。从9月初起,佛山照明和粤照明B的股价都是连日上涨。而事实上,在那段时间,佛山照明的其他高管也有买入公司股份的动作。包括公司副总经理黄冠雄、监事李建武、叶正鸿、焦志刚、高管汪淑琼、当时的董秘林弈辉等,都在9月中下旬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全文今日的机密“曾经”就已公开正如其公告中所言,因涉及投资金额较大,且为市场热点项目,为防止二级市场股票波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票停牌一天。然而,这样一条重大的、涉嫌商业机密的敏感信息,却在一周之前就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43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3(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115"。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五、注意事项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3、为了保证此次分红的顺利进行和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10年8月20日暂停单笔申购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购业务,自8月23日起恢复单笔申购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购业务。4、欲了解本基金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2)甲方的权利①、有权对乙方及其发起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调阅有关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②、有权审阅、核查乙方拟披露的所有文件。③、有权监督、调查乙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可对其他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专业意见。④、在执行保荐业务中,对乙方有关事项产生疑义时,可对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和提供有关佐证材料。⑤、有权督促乙方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制度,并可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专业意见。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其向投资者和管理部门承诺的事项。⑦、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乙方违法违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⑧、有权列席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乙方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缺陷直接向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⑩、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发行A股的相关工作。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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