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时间本基金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投资者在开放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的办理时间为:9:30-15:00;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二)赎回份额限制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和场外代销机构单笔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0份,如该帐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00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该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该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剩余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赎回本基金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如基金余额不足1,000份时,则必须一次性赎回基金全部份额。场内交易时,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同时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并且单笔赎回最多不超过99,999,999份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申购费率本基金的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申购金额(记为M)申购费率M<100万元1.50%100万元≤M<200万元1.20%200万元≤M<500万元0.80%M≥500万元每笔1000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适用于以下优惠费率:费用项申购金额(记为M)农行卡网上交易申购费率招行卡网上交易申购费率工行卡网上交易申购费率申购费M<100万元1.05%1.20%0.75%100万元≤M<200万元0.84%0.96%0.6%200万元≤M<500万元0.6%0.64%0.6%M≥500万元每笔1000元-每笔1000元注:招行卡基金网上交易认(申)购最大额度为200万元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2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三、基金日常赎回业务
2008年11月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股票期权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登记完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激励对象703.3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631.80万份,预留71.50万份;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人,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159人。
周四沪深股指震荡小幅上涨,半数股票反弹,两市股指都创7月以来的新高,上证指数盘中上试2701点,收盘2687.98点,涨0.81%,成交1349.8亿元;深成指收盘11321.17点,涨0.34%,成交1185.4亿元。申万行业指数显示采掘、化工、有色和金融服务业指数涨幅居前,医药生物和食品饮料等行业指数微幅回调。军工、能源等题材股表现活跃。终盘两市913只上涨,133只平盘,878只下跌,其中16只涨停。
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实施派息(即现金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4.58元(P0为14.83元,V为0.25元)。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二、律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结论性意见针对上述调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已出具《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凡谷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三、备查文件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修改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修改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08年10月8日,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09年6月1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保荐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东力传动。(1)甲方的义务一般义务:①、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②、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隔离;③、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本次发行期间的义务:①、负责乙方本次发行A股的主承销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②、提交保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③、保荐乙方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代码:A级:519505;B级:519506)、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7)、海富通风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3)、海富通精选贰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15)、海富通中国海外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01)、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519024;C类:519023)、海富通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25)、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307)、海富通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26)、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认购代码:510113)和海富通上证周期行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519027)的代销机构。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收益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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