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配售对象的报价情况、发行人自身的内在价值、未来的成长性以及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19.98元/股超过主承销商出具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的估值区间14.76-15.96元/股,对应的2009年摊薄后市盈率略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市盈率。有关本次定价的具体分析请见同日刊登的《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中第一部分"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依据"。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网上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投资者若不认可本次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申购。
2008年10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权日的议案》,确定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为2008年10月22日。独立董事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办理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手续,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
如果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为39,960万元,发行人净资产将急剧增加,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不能同步增长,将给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等盈利指标带来负面影响,也将对发行人资金管理运营及内部控制提出严峻挑战。此外,关于该部分资金的运用,发行人仅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了初步披露,发行人还将通过相应决策程序决定该部分资金运用,如果运用不当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关于行权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实施派息(即现金利润分配)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按照上述公式计算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14.58元(P0为14.83元,V为0.25元)。公司将尽快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对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二、律师对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结论性意见针对上述调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已出具《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武汉凡谷本次对《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合法、有效。三、备查文件1、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09年6月1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保荐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东力传动。(1)甲方的义务一般义务:①、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②、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隔离;③、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本次发行期间的义务:①、负责乙方本次发行A股的主承销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②、提交保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③、保荐乙方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甲方的权利①、有权对乙方及其发起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调阅有关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财务会计资料。②、有权审阅、核查乙方拟披露的所有文件。③、有权监督、调查乙方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可对其他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进行尽职调查,并发表专业意见。④、在执行保荐业务中,对乙方有关事项产生疑义时,可对乙方及其相关人员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其作出说明和提供有关佐证材料。⑤、有权督促乙方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制度,并可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合规性发表专业意见。⑥、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其向投资者和管理部门承诺的事项。⑦、有权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规定,对乙方违法违规事项发表公开声明。⑧、有权列席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重要会议。⑨、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乙方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的缺陷直接向乙方股东大会、董事会提出专业建议。⑩、组织协调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参与发行A股的相关工作。
发行人的所有股份均为可流通股份。本次发行前的股份及本次网下配售的股份均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交易所批准后,方能在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重视2686点的逾越。自2010年5月以来,上证指数数度向上试攻,几度回落,受阻于2686点附近,于是从技术上形成了2686点的颈线位。8月19日上证指数终于收在2687点,较颈线位多了1点,这是可贵的1点,一天的收盘尚不足以证明其有效性,但至少多方还有努力的希望,如果后续几个交易日在此区域整固,一旦有效逾越该颈线位,对多方较为有利,不排除出现短线再升台阶,指向2750点的可能。此轮自3181点跌至2319点,未来收复半壁江山的理论目标在2750点,当然真正目标在何处,尚难具体判断,对于反弹行情不妨走一步看一步。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重要提示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版权所有 | 关于五粮液股市行情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京ICP备08041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