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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股市行情表

来源:【原创】 官方中文网   作者:奔放的潜行者   发布时间:

沪深股市行情表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43元的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申购数量参与网下申购。(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9:30至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3(或登录"http://www.chinaclear.cn-业务规则-深圳市场-清算与交收"查询)。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300115"。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2010年8月23日(T日,周一)当日15:00之前,T-1日到账及T日15:00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四、风险提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拟在创业板上市,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请询价对象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2009年修订)。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10年8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重要提示1、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盈精密"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1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5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六、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为充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平稳运作。根据《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0年8月20日起暂停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日常申购业务。关于恢复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的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在申购业务暂停期间,本基金的赎回业务照常办理。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0年7月21日生效,根据《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新华行业周期相关公司股票走势招商银行14.19+0.312.23%华夏银行12.16+0.111%建设银行4.82+0.040.84%工商银行4.18+0.030.72%农业银行2.69+0.000.00%轮换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定于2010年8月23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场外及场内的日常申购与赎回业务(基金简称:新华行业周期轮换股票,基金代码:519095)。重要提示:

。(2)发行人负债构成主要是流动负债,2007至2009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3.43%、34.00%和35.79%,总体负债水平合理。(3)报告期内,发行人总资产金额逐年增长,主要是因为发行人通过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不断扩大生产规模。2、公司的偿债能力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情况如下表所示:财务指标2009年/2008年/2007年/2009.12.312008.12.312007.12.31流动比率0.981.452.07速动比率0.520.741.12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5.793423.43利息保障倍数6.5411.718.66EBITDA(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3,463.8713,489.2110,318.20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产负债率指标适中,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发行人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稳定增长,利息保障倍数保持较高水平,有较强的现金偿债能力。(1)2007年发行人流动、速动比率较高,主要系当年募集资金到位,货币资金结存较多,2008年至2009年募集资金逐步投入使用,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指标相应有所下降。(2)2008年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同比增加10.5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由于生产销售规模的扩大,相应增加了短期借款5,500万元。2009年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比2008年小幅上升。(3)发行人利息偿付能力较好,2008年利息保障倍数比2007年有大幅提高,主要原因是净利润增长48.85%,而利息支出没有同比增长;2009年发行人因新增银行借款2.19亿元,利息保障倍数有所下降。

(4)乙方的权利①、有权要求甲方就议定或法定事项提供专业咨询。②、有权要求甲方在从事保荐业务时,不得干预和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权利。(5)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①、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检查工作以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②、甲方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有权随时查询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并至少每个季度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甲方在调查中发现乙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③、甲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应至少对乙方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代表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就相关事项进行专项现场检查3、上市推荐意见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五、注意事项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2、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为准。如希望修改分红方式,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3、为了保证此次分红的顺利进行和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2010年8月20日暂停单笔申购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购业务,自8月23日起恢复单笔申购金额大于500万元的申购业务。4、欲了解本基金分红详细情况,可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2008年1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拟以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授予激励对象700万份股票期权,其中首次授予500万份,预留200万份,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华星化工股票的权利,首次授予的500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14元。

④、指导乙方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并实行规范运作;⑤、对乙方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交易所上市规则、企业经营管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持续培训,强化其法律义务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确信其符合上市公司对该类人员的要求;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在发行上市后至保荐责任终止时的义务:①、持续督导乙方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按照本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为乙方持续提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专业指导意见,并就乙方是否持续符合上市条件提供意见;②、审核乙方拟公告的所有公开披露文件,在发现有疑义时,及时向乙方指出;③、代表乙方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进行沟通,参加乙方与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的所有正式会谈。④、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1、保荐协议基本情况保荐协议签署时间:2009年6月1日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保荐期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2、保荐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下,甲方为海通证券,乙方为东力传动。(1)甲方的义务一般义务:①、应至少指定二名保荐代表人从事对乙方的具体保荐工作,并确保业务人员相对稳定、勤勉尽责、诚实信用;②、应当在公司内部建立保密制度,确保从事保荐业务的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信息的隔离;③、乙方的公开披露文件依法公开前,不得公开或泄露有关文件的内容。本次发行期间的义务:①、负责乙方本次发行A股的主承销工作,对乙方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法对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出具保荐意见;②、提交保荐文件后,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并承担下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乙方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者核查;指定保荐代表人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工作;③、保荐乙方本次发行A股并上市,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保荐书及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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