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修改后《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就修改后的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后,2008年10月8日,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并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5、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变动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会因为本次发行产生新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变化。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新增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会因本次发行导致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同业竞争。(五)发行前后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的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股票共计4,281.25万股。以2009年和2010年1-3月的财务数据为基础模拟计算,公司本次发行前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及每股收益如下:发行前发行后项目2009年2010年1-3月2009年2010年1-3月每股净资产(元)3.253.35.025.06每股收益(元)0.460.050.370.04注: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09年度和2010年1-3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全面摊薄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09年12月31日和2010年3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公司于2010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方式引入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香港子公司上实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战略投资者等五项议案,并于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2010-21)。除上述事项外,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征询,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上述事项外,未来三个月内没有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对本公司目前经营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的事项发生。
1、合并资产负债表2009.12.312008.12.312007.12.31资产构成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万元)(%)(万元)(%)(万元)(%)流动资产46,625.7138.2649,289.4554.0143,037.0260.21固定资产62,914.4551.6326,123.6428.6319,097.6226.72在建工程1,693.281.398,118.308.91,527.362.14无形资产6,991.435.747,133.557.827,202.4710.08资产总计121,852.1010091,257.9310071,478.68100流动负债47,538.8339.0134,058.2437.3220,818.1129.12非流动负债15,707.8112.895,000.005.485,000.007负债总计63,246.6551.939,058.2442.825,818.1136.12所有者权益58,605.4548.152,199.6957.245,660.5663.882、合并利润表单位:万元2009年2008年2007年项目金额同比金额同比金额同比增长增长增长营业收入53,429.231.34%52,723.6134.34%39,247.5726.77%其中:主营业务收52,042.82-0.49%52,301.1533.63%39,139.0726.69%入其他业务收入1,386.41228.18%422.46289.36%108.564.93%营业利润8,494.361.15%8,397.6636.40%6,156.6448.27%利润总额9,649.46-5.17%10,175.9843.99%7,067.2448.35%净利润8,205.76-1.60%8,339.1349.00%5,596.8532.5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8,231.96-1.28%8,338.7348.85%5,602.1041.29%者的净利润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结构没有发生变化。(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开国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保荐代表人:孙剑峰、黄洁卉项目协办人:金涛经办人员:陈默、邓昭焕联系电话:021-23219000联系传真:021-634116272、发行人律师名称:上海市邦信阳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徐国建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11楼经办律师:徐军、顾海涛联系电话:021-68869666联系传真:021-688693333、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建弟办公地址:上海市南京东路61号经办会计师:朱伟、张建新联系电话:0571-85800479、0571-85800446联系传真:0571-85800465二、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1、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本次发行前,截至2010年7月29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序号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持股总数持有有限售条件比例(%)(股)股份数量(股)境内非国有1浙江东力集团有限公司法人41.2574,250,00074,250,000境内非国有2宁波德斯瑞投资有限公司法人17.9232,255,0003,750,0003
特别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42,812,500股,将于2010年8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中,7名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8月23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公司新增股份上市首日(2010年8月23日)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不设涨跌幅限制。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08%,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一、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经公司2009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09年5月15日召开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于2009年7月1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于2010年6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0年7月7日,中国证监会核发《关于核准宁波东力传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883号),
(4)乙方的权利①、有权要求甲方就议定或法定事项提供专业咨询。②、有权要求甲方在从事保荐业务时,不得干预和影响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③、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权利。(5)甲、乙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①、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现场检查工作以及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②、甲方及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有权随时查询发行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并至少每个季度对乙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甲方在调查中发现乙方募集资金管理存在重大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的,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③、甲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应至少对乙方进行一次定期现场检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代表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就相关事项进行专项现场检查3、上市推荐意见
2、大型风电齿轮箱产业化项目本项目将利用东力机械部分空余场地,新建生产厂房,购置国际高精尖风电齿轮箱加工设备和检测设施。本项目的实施是针对我国当前大力发展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市场需求,及时提供风力发电机组的核心部件风电齿轮箱,是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品,项目市场前景广阔。项目的实施可以改善目前国内大型风电齿轮箱生产能力不足的状况,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项目核心产品为1.5兆瓦风电齿轮箱和2兆瓦风电齿轮箱,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400台大型风电齿轮箱的生产能力。本项目总投资为34,900万元,其中使用本次募集资金28,200万元,其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1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5,6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为24,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800万元。从项目财务分析看,本项目总投资34,900万元,项目投产后第三年达产。项目达产后,形成年产400台大型风电齿轮箱生产能力,新增销售收入40,000万元,年利润总额7,800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9.54%。从产品的市场及项目经济效益等方面分析来看,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财务经济效益,项目可行。(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施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五、保荐人和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
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北京时间8月18日晚间消息,英国唱片公司百代集团(EMIGroupPLC)的母公司MaltbyCapital表示,百代未来一年可能需要更多注资,因为该音乐集团正继续在沉重的债务负担下挣扎,尽管其业务已有所改善。MaltbyCapital在周三出版的年度总结中表示,百代拥有足够的现金,以承担其30亿英镑(约合47亿美元)债务上的现有义务。不过,Maltby表示,百代仍有可能需求更多资金,以应对未来几年预计将逐渐收紧的银行契约。截至3月31日的财年,百代亏损5.12亿美元,大大低于上年的15.7亿英镑。年度营收增长5%,至16.5亿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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